| 專題分享-疏忽照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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疏忽照顧兒童案件近年有上升趨勢,防止虐待兒童會上年共接獲七十一宗懷疑疏忽照顧兒童的投訴,較前年大幅飆升七成八;社會福利署同期亦收到一百一十四宗新個案,上升四成八,創十年新高。 根據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,年逾16歲人士若蓄意疏忽照顧16歲以下的兒童或少年人,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、虐待、忽略、拋棄或遺棄,或令受看管者遭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,一旦罪成,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;循公訴程序定罪後,最高可判入獄10年。 疏忽照顧是指:
疏忽照顧新聞 不足30歲已誕下7名子女的年輕母親為生活而充當夜總會公關小姐,涉及於今年2月某日,在旺角 創興廣場範圍內逛街時,大意跌傷僅4個月大的幼女,事後卻對女兒傷勢掉以輕心,在女兒受傷逾一個月後才到醫院求診。早前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名,裁判官今日聽取辯護律師求情後,判處被告入獄20個月。 虐兒婦判囚 「不宜當母親」 遺4子女在家斷電斷糧 (2009年10月23日明報) 女嬰驗屍揭餓死 母偕男友控誤殺 (2009年10月29日明報) 3個月大女嬰今年6月在天水圍 飲奶後猝死,原被控疏忽照顧罪名、負責照顧女嬰的母親及其男友,昨同被加控誤殺罪名。驗屍報告指出,女嬰長期營養不良,因缺乏食物而餓死。 關海山女認疏忽照顧判18個月感化 (2009年10月14日 星島) 已故藝人關海山,他的43歲女兒聲稱離婚不遂,不甘被丈夫威脅,寧捨4歲女兒,遠走美國近10個月,臨行前只寄信給社工,要求代為照顧,其後返港時被警方拘捕。被告關至瑩早前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女兒罪名,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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